
各高中學校:
根據集團有關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高一、高二年級學期末考試時間為2017年元月17—18日,高三年級二月調考時間另行通知。為圓滿完成本學期教學任務,順利實現各項教育教學目標,現將期末考試具體安排通知如下,請各學校認真執行。
一、考試科目
(一)高一年級: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曆史、地理、音樂鑒賞、美術、信息技術等十二科。
(二)高二年級: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曆史、地理、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等十一科。
(三)高三(二月調考):語文、數學、英語、理科綜合/文科綜合。
二、考試性質
集團高一、高二年級統一組織期末考試,高三年級仍按以往一貫做法,不組織期末調考,隻組織“二月調考”(學校可自行組織期末考試)。高一、高二年級學期末集團統一組織考試定位於階段教學目標檢測,一方麵有診斷、導向、激勵功能,一方麵檢查學科教學情況,同時高一、高二年級期末考試也用於評價模塊教學質量是否完成國家課程的相關規定。高三年級二月調考屬於階段備考檢測,采取“3+文/理綜合”模式。
三、考試範圍
(一)高一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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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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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長實驗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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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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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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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3、選修中國古代詩歌散文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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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1(40%)、必修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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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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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4(第2章、第3章)、必修5、必修2(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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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4(第二章 平麵向量,第三章 三角恒等變換)、必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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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1(30%)、必修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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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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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3、必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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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2(3-5單元)
必修3(1-2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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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1、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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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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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2、選修3-1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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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自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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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1第四章+必修2第五章第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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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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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2、選修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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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1(第1-2章30%+第3章-第4章第2節完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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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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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1(第5、6章)、必修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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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1(第1-2章30%+第3-5章完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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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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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1第1—8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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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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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1第六單元第22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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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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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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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二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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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實驗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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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長實驗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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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普通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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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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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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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5、選修中外傳記作品選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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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4、選修外國小說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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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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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2-3(第3章)、選修2-1、選修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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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2第1-2章
選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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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2-3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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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1-2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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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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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7、選修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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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5(1-5單元)
選修6(1-2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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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冊1-5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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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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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3-2第5章-第6章+選修3-3或選修3-4或選修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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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自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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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3-1磁場+選修3-2電磁感應和交變電流+一道恒定電流實驗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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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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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
/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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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3(2、3章)、選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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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4第3、4兩章+選修3第1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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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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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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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2(第3-7章)、選修1(專題一、專題二、專題五第1節、專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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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2第1-2章40%+第3-6章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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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
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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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三年級
完成第一輪複習要求。
四、試卷難度
(一)題型比例
較難題:中檔題:基礎題的比例約為2:3:5。
(二)試題難度
高一、高二年級期末考試各科試題難度係數為0.6-0.65,高三年級(二月調考)難度係數為0.55-0.65。
五、用時及賦分
(一)高一、高二年級語、數、英試卷各150分,理、化、生、政、史、地試卷各科分別為110分、100分、90分、100分、100分、100分;語文測試用時150分鍾,數、英兩科測試各用時120分鍾,理、化、生、政、史、地測試用時90分鍾。音樂、美術、信息技術100分,考試時長40分鍾。
(二)高三年級(二月調考)語、數、英三科滿分各150分,測試用時分別為150、120、120分鍾;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滿分各300分,測試用時各150分鍾。
六、時間安排
(一)高一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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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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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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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1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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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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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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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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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 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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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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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1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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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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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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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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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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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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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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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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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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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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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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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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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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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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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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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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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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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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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 ~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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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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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二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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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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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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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1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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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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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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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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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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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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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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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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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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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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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
8∶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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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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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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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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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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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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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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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 ~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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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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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三
二月調考另行通知。
七、相關要求
(一)領卷時間:高一年級音樂、美術1月13日上午領卷,高一年級其他科目和高二年級均為2017年元月16日下午;高三年級(二月調考)另行通知。
(二)請各學校嚴格遵守集團有關文件和本通知的要求,認真安排好本學期期末教學及考試等有關工作。期末考試和2月調考要嚴格遵守“統一時間、統一科序、統一考試”,任何學校不得提前或改變科目順序,也不得延長考試用時或推遲考試,確保考試的信度和效度。音樂、美術由教科院教研員組織集中閱卷,請各校學科長於1月13日下午考試結束後將密封蓋好的試卷和學生登記表帶至教科院。
(三)各校要嚴密組織,嚴肅考紀考風,杜絕舞弊,讓考試成績真實、可信、有效。各校考後請於2017年元月21日下午17:00前上報原始成績數據到教科院郵箱jhytjks@163.com,並做好質量分析,研究教學得失,調整教學對策,不斷提高教學質量。